員練習點-「活動管理規範」

活動管理規範拳法組療法組      

本活動為一開放之學習園地,係以增進會員之健康、提供新知、緊急救助、課程複習及生活聯誼為宗旨。為達到活動之效果及單純性,謹訂定本活動管理規範,敬希彼此共同遵守維護。

管理規範如下:

第一條:學會舉辦之活動,係以服務正式入會會員為主要對象。

第二條:參加各項活動之會員及旁聽人員,除應遵守本活動管理規範外;特別要尊重各場地活動主辦人之意見,以免造成不必要之困擾。

第三條:各活動場地應設置簽到簿及意見調查表、活動心得,作為活動成效統計及改進之參考。

第四條:活動場地應禁止嘻鬧、喧嘩吵雜,以及無關活動的行為。

第五條:非會員之觀摩旁聽,應由正式會員推薦,事先報名受理並經審查後,領取旁聽證始得進場聆聽觀摩,並於活動後簽名及填寫活動意見表作為參考。每季以參加兩次為原則,每年四次為限,以維護學會之正常運作。

第六條:前項旁聽及觀摩之非會員於參加活動時,若有不遵守本管理規範相關規定時,各場地主辦人得拒絕其旁聽資格及入場。

第七條:參加活動之會員,應於活動結束後,主動協助清理會場及幫忙收拾還原使用之器材、道具,以維護場地之永續使用。

第八條:在活動之規定時間以外,不得藉由任何名義逗留在活動場地或延長活動進行,造成各場地活動主辦人之困擾。

第九條:每組、各分區舉辦之活動,得酌收資助活動費用,以每人每季不得超過貳佰元(但是特殊活動、其他聯誼活動者,不在此限)。

第十條:參加活動之會員,不得藉任何名義,請求其他會員做非練習性的生理調整。